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危险品运输车、污油回收车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危险品运输车、污油回收车
采购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5-10-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危险品运输车、污油回收车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更新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危险品运输车、污油回收车采购,项目管理主管部门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项目使用在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区内。
采购物资名称与数量:危险品运输车 1辆、污油回收车 1辆,含随机备件。
项目管理主管部门批复资金(概算):125万元,其中危险品运输车1台,单项最高限价71万元,污油回收车1台,单项最高限价 54万元。
交货地点:投标人成品库交货,招标人(用户)自提。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0天。
付款条件: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文件签订合同。无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货款。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一年。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刘贵斌;
联系方式: 0459-6705224。
2、招标范围:
①. 危险品运输车 1辆,含随机备件。
②. 污油回收车 1辆,含随机备件。
详见技术要求《危险品运输车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污油回收车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制造商,代理商均可投标,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制造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标的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汽车字样);制造商必须提供汽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投标人身份证明真实有效。同时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汽车字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
3、投入使用的设备没有发生过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提供承诺,视为无问题,有投诉,再行处理)。
4、提供投标产品在国内的使用业绩至少1份(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7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0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招标资料费存入后请及时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2房间换取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3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贵斌
电 话: 0459-6705224 传 真: 0459-6705224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大庆石化公司安全处楼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李华锡
电 话:0459-6768164 传 真: 0459-6411093
电子邮件:lihx01-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污油回收车.doc
危险品运输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