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的项目编号为shzfcg[2016]088号的 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主战消防车采购项目 的变更内容通知如下: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现变更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如下:
注:(1)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业绩原件、奖项原件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响应中第二项技术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1)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部分第5条增加内容为消防炮:无线电动遥控炮,炮体为不锈钢材质,具有防冻自泄水装置。关机自复位功能,炮体紧凑无 90 弯曲管路,采用矢 量抵消回转技术。
(2)主要配置及技术参数部分增加第6条升降照明系统
2.1品名:卧式升降照明WB系统(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否则技术分扣分)。
2.2最大离地高度: 大于6.5米。
2.3灯具: LED120*4(有泛光+聚光功能)。
2.4控制: 弹簧线手柄控制。
2.5安装: 车顶部安装。
2.6云台: 全内置线,铝合金云台。
2.7电源电压: 使用车载电瓶电,24V。
(3)主要功能及结构部分第2条泵房、管路及控制系统中增加泵房处可以后启动发动机,进水口与注水口必须都是铜质材料。
泗洪县公安消防大队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