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16A1110 招标项目编号:长公资采【2016】1069 号 招标项目名称: 长寿区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 1 -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4 - 七、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 - 6 -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 - 1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7 -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 - 17 - 二、报价要求................................................................................... - 17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 17 - 四、付款方式................................................................................... - 18 - 五、知识产权................................................................................... - 18 - 六、培训........................................................................................... - 18 - 七、其他........................................................................................... - 19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 - 20 - 一、评标方法................................................................................... - 20 - 二、评标标准................................................................................... - 22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24 - 四、废标条款................................................................................... - 25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6 - 一、投标人....................................................................................... - 26 - 二、招标文件................................................................................... - 26 - 三、投标文件................................................................................... - 26 - 四、开标........................................................................................... - 29 - 五、评标........................................................................................... - 29 - 六、定标........................................................................................... - 29 - - 2 - 七、中标通知书............................................................................... - 29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 30 - 九、签订合同................................................................................... - 30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 32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32 -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 35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7 - 一、经济文件................................................................................... - 38 - 二、资格证明文件........................................................................... - 39 - 三、商务文件................................................................................... - 44 - 四、技术文件................................................................................... - 49 - 五、其他........................................................................................... - 51 - - 3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重庆市长寿区公安消防支队 的委托,对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 号 分包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备注 1 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 165.00 3.2 1 人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 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 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将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其复印件装 入资格证明文件袋内(原件不需装订,于评审结束后退还)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长寿区公共 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 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 年 1 月 16 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 500 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 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地点向交易中心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 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 - 4 - 票原件至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 10 号城乡 建委 2 楼) (六)投标开始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北京时间 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北京时间 14:30 (七)开标时间:2017 年 1 月 16 日北京时间 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现场刷卡方式缴纳(限投标人代表本人的卡),并换取 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 。 2、保证金退还方式 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提供的收据(收据背面注 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投标人代表本人姓名及联 系方式)无息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至投标人账户;中标人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原件和采购合同原件无息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3-40896252 黄老师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 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 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 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sggzyj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 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 5 -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23)40896307,联系人:黄老师 投 标 咨 询 电话:(023)40896253,联系人:王老师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西路 10 号城乡建委 2 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5123792777 (三)监督部门: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张老师(023)40241879 - 6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分包 1: 序号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1 消防车 1 辆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1、整车 1.1 外形尺寸: 8265mm×2485mm×3380mm 1.2 满载总质量: 14150kg 1.3 乘员人数: 3 人 1.4 最高车速: ≥90Km/h 1.5 排放标准: 国Ⅳ 2、底盘: 2.1 底盘型号:QL5190GXFDMFRY 二类底盘 2.2 驱动形式:4×2 2.3 轴距:4500mm 2.4 发动机型号:6HK1-TCSG40 2.5 缸数:6 2.6 型式:直列六缸、水冷、增压中冷、高压共轨电控柴油发动机 2.7 额定功率:206/2400(Kw/rpm) 2.8 扭 矩:883/1450(Nm/rpm) 2.9 档位数:9+1 2.10 离合器:单片、干式、带缓冲弹簧 2.11 取力器:全功率夹心式;电磁式操纵;飞溅式油润滑 2.12 制 动 系:气动辅助式。 2.14 转 向 系:气动助力,方向盘角度可调节。 2.15 电气设备:整车附加电气系统电压为 24V,蓄电池为 12V×2/165Ah,功率必须与用电设 备匹配。 3、驾驶室、乘员室: - 7 - 3.1 结 构:原车单排座驾驶室。 3.2 座位设置:1+2。 3.3 设 备:除原车设备外,加装室内及室外照明灯开关、200W 警报器、警灯开关、电台 电源线桩头。 3.4 其他配置:配置可视倒车监视器、警灯和警报控制器、器材箱门和车门未关好告警蜂 鸣器;电动窗、中央门锁、环保无氟空调、冷暖风、收录机。留有无线通讯设备安装位置, 电台底座,电源接口、天线孔洞,做好防水。 4、车载充气系统 整个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 整个系统由八部分构成: 车载式发电机组-----------------------------(国产 80KW) 2. 德国(宝华)原装进口压缩机 -----------------(原装进口 800L 压缩机) 3.空气过滤净化系统. -------------------------(原装进口 P81) 4. 储存系统-----------------------------------(气瓶 12 只分为:3 组) 5. 阶梯控制系统 ------------------------------(系统为 3 阶梯) 6. 充瓶防爆箱---------------------------------(同时填充 6 只碳纤维瓶) 7.充气控制系统面板.--------------------------(电控:PLC 触控面板) (气控:阀门原装进口) 8. 选配件 8. 出厂资料 10.售后服务 4.1 车载式发电机(取力器驱动) 发电机主要给压缩机和照明灯供电,发电机安装在这项中部,不会影响车内空间。 发电机的操作面板竖直安装在防爆充气箱中部。方便开启和停止。 型 号: TFW-80 功 率: 80KW 额定电压 (V) 400/230 额定频率 (Hz) 50 相数与接法 三相四线制,星型连接 冷却方式 风冷 启动方式 电启动 调速方式 电子调速 - 8 - 4.2 、压缩机 4.2.1 空压机主机部分 德国(宝华)原装进口压缩机 型号 BT-S18 E-H 排气量: 850 L/min 最终压力传感器:关 350ar 开: 300bar 安全阀设定压力 approx. 10% : 370bar; 压缩机重量 400KG 压缩机转速:1750 rpm 环境温度: 45°C 介质: 空气 可拆卸式进气消声过滤器,10 微米精度 S18 常规惯性飞轮,带大流量冷却扇叶, V 带驱动 轻合金活塞 压缩机机头采用三缸四级压缩方式. 一级缸体和二级缸体结构位于机头顶端.采用刚体双动作工作方式. 压缩机二级和三级出口采用翅片散热器降底压缩气体温度. 铝制汽缸头,独立阀座 全自动环形阀和活塞环,大流量,多动作,高效率 风冷中间冷却器带安全阀 全自动卸压系统,确保机组无荷启动 自动排污阀 排污收集系统 4.2.2 电机 3 相鼠笼转子式 功率 Horse Power 18KW 转速 Speed2980 rpm 电压 Voltage 380 V 频率 Frequency 50 Hz 防护 Protection IP-54 绝缘 Insulation Class F 级 温升 B 级 - 9 - 飞轮槽 电机皮带轮槽 四重 V 带驱动.增强压缩机运行的稳定. 4.2.3 机组配置及形式 整机安装在一公共底盘上 避振系统确保机组无需安装基础 水平直布局 4.3、P61 独立式呼吸空气过滤系统 型号:P81 过滤器 过滤筒数量:一支 气过滤量:2400m3 技术描述: 符合EN12021的呼吸空气标准。 放空装置。在更换滤芯时可方便将过滤筒内的压缩空气排空。 排气口。除正常的进气口和排气口外应配备排气口,在工作时可通过排气口来检查过滤空 气的质量。 壳体材质 过滤筒壳体采用进口钛合金材质,轻便方便移动。 三重呼吸空气净化,干燥(除水)、吸附(除油除异味)、粒子(除微颗粒物)三重过滤, 过滤后的压缩空气质量可达到EN12021标准 长效过滤,提高压缩空气通过滤筒时的压力从而增加过滤滤芯的使用寿命。温度在+20°下 FI过滤器可净化的空气量更大。 所有设备部件都通过特殊的表面处理,具有长时间耐腐蚀性。 可重复使用的填料桶可简单方便的更换。 技术参数 BT-S18 E-H 级数 4 stage 最大工作压力 40 MPa 排气温升 15 °C 净排气量(F.A.D) 800 L 3 /min 电机功率 18 KW 电压 380--400 V 频率 50 Hz 噪音 82.5 dB(A) 重量 400 kg - 10 - 出口稳压阀实现了最优化的气体供应 SECURUS 气体质量监测报警(LCD随时显示空气质量情况。有三种颜色进行滤芯状况提示) 4.4、储气系统 (12只气瓶) 型号:FS-50-12 储气瓶组 钢瓶数量:12 支 储存水容积:600L 采用单阶梯式全自动充气控制系统 储气瓶组工作压力为:35MP。 层叠式气瓶组系统,此系统中将 12 只气瓶分 3 组依次层叠 连接起来,每组配独立的钢瓶隔离阀。单支气瓶的容积 50L。 气瓶与气瓶间的连接管线选择 8mm.管线连接 4.5 、阶梯控制系统 FJ-3(3 阶梯) 气瓶组储气量, 在不开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下,保证 300bar 的压力,可充满 15 个 6.8L 标准空气呼吸器。 自动控制供气系统,在气瓶组供气压力不足时,空气充装泵 启动,向气瓶组供气。 在额定充气压力为 300bar 时,单瓶倒罐时间≤40s, 8 瓶同时倒罐时间≤3min。 循环式压缩机补气系统,压缩机在压气过程中自动将气瓶组 分为 3 组分别进行充气,3 组气瓶不会互通,减短压缩机运转 时间,提加压缩机使用寿命.提高储气罐内压缩空气的使用 率. 循环式钢瓶补气系统包含 8 支(/40L*400Bar)储气钢瓶,和操作面板上操作阀件,利用面板 上的开关阀件将气瓶组分为 4 组,每组气瓶都可以在面板上单独控制,从而可以把压缩空气 的使用率提高到 3 倍以上 压缩的净化的呼吸空气质量应满足: BRD DIN EN 12021 和 PNEUROP 6611 GB BS 4275/空气环保, BS 4001,部分.2/潜水 F Plongées Profondes Offshore 美国 CGA Grade D+E, Navy Standard Federal Spec. Grade A+B CDN CSA 等. - 11 - 4.6、防爆充气箱 (可同时充装6只碳纤维瓶) 型号:CFS-3 立式充瓶防爆箱 单防爆箱充瓶数量:三支 同时可充:六支气瓶 充填气瓶瓶大小为:9L. 技术描述 符合NFPA 1901安全标准。 2.内箱采用圆筒防爆设计,圆筒钢板厚度为:4-6mm ;外箱采用5mm钢板;总厚度为9-11mm 用于约束气瓶爆破时的气压。 3.内箱底部开有泄压孔,气瓶爆破时,气压直接通过箱体底部泄压孔排出,防止对人员造 成的伤害。 4.配备填充安全阀,保障碳纤维瓶压力不超高 5.开门自锁装置,在防爆箱门打开时,自动关闭充气气路,避免因充瓶阀没关紧造成拿取 碳纤维瓶时存在的高气压危险。 6.关门连锁装置,防爆箱门在关闭时锁舌自动下坠,其设计结构可以保证充瓶时及气瓶爆 破时门被意外打开,造成人员的伤害。 7.独立充瓶软管和充瓶阀,可根据情况选择充瓶数量。一般可选择1-4瓶不等。 8.气瓶装填高度低,方便操作拿取。 9.气瓶托架采用旋转结构,并配有气动弹簧,方便开关,减轻操作人员负荷 ,方便省力。 10.可调节的充气筒内气瓶底座高度,方便不同长度的碳纤维瓶充气 11.6.8L、9L、气瓶通用设计。 4.7 、 充 气控制系统面板. 4.7.1 电控系统 压缩机及充气控制系统面板(PLC 触摸屏幕控制系统) 在操作面板上还附加有辅助照明灯,有助于用户更清晰的可视操作面板. 装配有市电电源输入接口 - 12 - 在充气现场如有 380V~50HZ 的城市,就可选择连接市电开动压缩机进行充气操作.同时还可 提供车内设备用电需求. 4.7.1.1 此面板由五部分构成,(PLC 触摸屏控制) 一部分压缩机控制, 二部分充气控制, 三部份防爆充气箱。 四部分发电机控制 五部发电机控制 此面板竖直安装, 安装在车上. 4.7.1.2 压缩机控制: (PLC 触摸屏控制) 自动启动/停机控制 运行时间显示 自动排污控制 手动启动和手动停止控制 运行指示灯 故障指示灯 紧急停机 4.7.1.3 发电机控制(PLC 触摸屏控制) 安培显示控制 电压显示控制 电流显示控制 调速控制 运行指示灯 4.7.2 气控系统 4.7.2.1 充气控制 系统控制阀 直充控制阀 1/2 储气瓶充气控制阀 减压控制阀 4.7.2.2 防爆充气箱 - 13 - 防爆箱充气控制阀 充气瓶控制阀 排空泻压阀 放空阀 4.7.2.3 发电机控制(PLC 触摸屏控制) 安培显示控制 电压显示控制 电流显示控制 调速控制 运行指示灯 4.8干燥机 FK-800 保证空气在最终压缩之后进入最后分离器之前被冷却到合理范围。湿度控制器可以监测 滤芯使用状况,带气液分离器、自动冷凝物排放、计时器和消音器数字温度显示。 1、空气在最终压缩级之后进入最后分离器之前被冷却到+3℃ 2、滤芯使用寿命可延长 6 倍,在极端热带气候条件下可延长 10 倍。 3、湿度控制器监测滤芯使用状况(安装在空气滤芯上)通过指示灯来确认何时需要更 换滤芯。 4、自带气液分离器、自动冷冷凝物排放、计时器和消音器。 5、数字温度显示(以摄氏温度℃显示) 6、钢制外壳, 指定颜色喷粉涂层 7、连接 230 伏/50 赫兹电力供应电缆及 CE 证认插口 4.9 设计及管路安装及调试 乙方将根据甲方消防车的实际尺寸设计各部件的支架和安装尺寸,使其满足甲方消防车的 安装要求。 乙方提供各部件的就位和部件之间的管路连接安装服务。 - 14 - 乙方将对各部件及整个系统进行调试,使系统运行达到设计要求。 乙方将对甲方的客户提供现场开机调试服务。 乙方将对甲方的客户提供现场培训服务。 5、车厢、器材箱 5.1 材 质:全铝合金型材及花纹铝铝合金板 5.2 结 构:车厢外骨架采用全铝合金型材焊接结构,外蒙皮采用花纹铝板粘接,焊接 符合 GB12466.1—1998 焊接质量标准,所有板材、骨架、零部件和结构件,均经过严格的 防锈处理,内骨架为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内装饰板及底板均为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的小花 纹铝合金板。 5.3 器材厢门:车厢两侧厢门采用液压翻转门,翻板门的控制按钮设置在安全、方便开关 的地方,左右分别有控制开关,在个上翻门内侧均安装有照明装置。 5.4 上装整体采用钢性支撑安装在大梁上。 器材布置原则 ★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 ★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 ★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 ★站在地面或踏板上,在 2 个动作内取用、放置消防器材。 6、脚踏板 6.1 材质:框架为 Q235A 钢材,蒙皮为大花纹铝合金板(经阳极氧化处理) 6.2 结构:框架为 Q235A 钢材焊接结构,外翻式设计结构,液压缸自动锁定。 7、电器及警示系统: 7.1 警报器:驾驶室内有一个双音频连续调频电子警报器(功率 200W),带手持喊话麦克 风; 7.2 警 灯:车顶安装长排警灯,长度 1.8 米,尾端设置红色圆型警灯 7.3 车厢左右两侧安装各一套 LED 红蓝频闪排灯(爆闪灯); 7.4 车标志灯:车辆两侧设有欧式照明灯、安全标志灯; 7.5 工 作 灯:器材箱内和防爆箱上方设有工作照明灯; 7.6 仪 表 灯:操控仪表板工作照明灯 2 盏; 7.7 上装电路:车辆加装带液晶显示的倒车雷达装置, 7.8 以上各种装备全部采用分线制。 - 15 - 8、喷漆 8.1 车身颜色:符合 GB7258 规定的 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中 R03 大红色 8.2 车身漆料:美国杜邦磷化底漆、68808 号烤漆 8.3 整车标示:按用户要求进行喷涂。 驾驶室与上装颜色为 R03 消防红; 白色部分(进口白色漆):保险杠、轮辋外圈、翼子板; 大梁与轮辋为亮黑色。 9、满足的技术要求 9.1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所有控制器、指示灯、 操作手柄及其他操作部位都应有中文标识。所有需注意安全、小心操作的设备(部位)都 应有中文“警告”标识和说明)。 9.2 整车性能符合 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 9.3 整车外观保持一定的平整度,且符合 GA38.4-92 的有关规定; 9.4 所有焊接、粘接保证一定的强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5 所有焊接、粘接光洁、平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6 充气系统符合《高压容器设备设计规范》 10、随车文件 10.1 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操作、保养、润滑、数据卡、电路图和总装图、配件目 录); 10.2 底盘号码拓印件; 10.3 发动机号码拓印件; 10.4 底盘质量保修卡、合格证; 10.5 底盘随车配件清单; 10.6 供气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装部分(包括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电子自动控制系统、 全自动空气质量监控系统、空气冷却机、呼吸空气净化过滤系统、全自动空气质量监控系 统、快速充气选择控制装置、充气控制面板、气动升降照明系统、储气瓶)(包括操作、保 养、调试、实验、检测、润滑、数据卡、电路图、总装图、配件目录等); 10.7 供气车跟踪服务卡; 10.8 供气车合格证; 10.9 供气车标准随车附件、器材清单; 10.10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10.11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 16 - 10.12 供气车交接清单。 11、随车器材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底盘随车工具 见原车说明书清单 套 1 2 备用轮胎 1 套 包括不同型号的轮胎、充 气胶管和压力表 1 套 套 1 3 喷漆 与车辆各部位颜色相同 组 1 4 灭火器 2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个 1 5 备用灯泡及熔断器 包括警灯、频闪灯 套 5 6 备用灯罩 套 3 7 空气压缩机润滑油 公斤 50 8 全功率夹心取力器润滑油 电气动控制系统 公斤 50 9 发动机备用润滑油 公斤 50 10 备用电磁阀 套 2 11 警示三角,警示灯 套 1 12 呼吸空气净化过滤滤芯 套 3 13 充气系统专用工具及扳手 套 1 14 空气呼吸器备用瓶(9L) 只 30 三、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 17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 3 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公安消防支队。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 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 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 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 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 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至少一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 三包” 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 三包” 规定。 - 18 -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 三包” 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 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 24 小时内到 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 24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72 小时内提供备用 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 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 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 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 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 文件中列出。 四、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 告; (二)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5%,质保期满一 年后无息付清余款。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 - 19 - 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 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20 -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 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 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 为 105 分,其中:5 分为政策性加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 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的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 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 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 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 ) 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加 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信 用 信息”(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 及“ 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行 政处罚” 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查询结 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1 - 2 特定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 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1 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 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详见“ 第一篇” )。 ○2 投标人按“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投标人所提供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 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 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 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 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中在 其他条件(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舍掉其他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 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 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 修正。 - 22 -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汇总后,由交易 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各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标,唱标无误后,按评分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并与商务技术得分相加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 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其余情形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名。技术部分得分为 0 分的投标人,将失去 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中标价格=投标人报价 二、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50%) 5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 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 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价格权重×100。 小型和微型企业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 ○3 ) 2 技术部分 (38%) 38 A 起评分: 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 30 分。 B 加分条款: 1.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 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 (★)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的每条可加 3 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 部分)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 1 分。 3.以上两款总加分不超过 8 分。 C 扣分条款: 1.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 满足的,技术部分得分为 0 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 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 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 4 分;有 4 条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部分得分为 0 分。 - 23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交货期或实施时间、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其它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商务部分得分为 0 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 商 务 部 分 质保期 (2%) 2 所投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售后服务 能力 (3%) 3 1.售后服务机构设置 1 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在重庆本地有 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 机构可得 1 分。 2.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 0.5 分 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 否对口以及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方面进行 评分,最多可得 0.5 分; 3.售后服务机构装备 0.5 分 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给分,满分 0.5 分; 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1 分 根据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 件配备的齐全程度及价格的合理性进行 评分,满分 1 分。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 投标人在渝设立售后服 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 商注册证明复印件;制造 商或投标人授权本地服 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 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培训 (2%) 2 根据培训方案中承诺的培训内容、培训课 时、培训地点、培训人数、师资力量以及 是否免费等进行评分,满分 2 分。 业绩 (5%) 5 自 2014 年以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销售 合同 20 份(含)且金额达 1000 万元(含) 以上的得 5 分,销售合同 10 份(含)且 金额达 500(含)万元以上的得 3-4 分, 销售合同 10 份且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 得 1-2 分,无业绩不得分。 提供所投产品相关合格 证书复印件、采购合同件 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 加盖投票人印章。 4 政策性加分 (5%) 5 1、投标产品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 1 分,最 多得 3 分; 2、投标产品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 0.5 分,最多加 1 分; 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 1 分。 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3 :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4 - 1、关于小微企业: 按(财库〔2011〕181 号) 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1.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 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库 〔2014〕68 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3.1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 8%的扣除 (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2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报价扣除,与微 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报价扣除。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三)投标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六)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 25 - (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一)投标人的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十二)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 26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 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 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 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 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 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 本 项 目 的 招标 文 件 、 补 遗 文 件( 如 果 有 ) 一 律 在重 庆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qgp.gov.cn)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sggzyjy.com/)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 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 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 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 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 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详见“ 第一 篇”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 27 -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 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信用信息”(包括“ 失信被执行人” 及“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行政处罚” 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 单” 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由 2 份资格证明文件、2 份经济文件、5 份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商务技术 文件正本 2 份、副本 3 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 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 - 28 - 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 中“ 开标一览表” 和“ 分项报价明细表” 的格 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 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装袋 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经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均应装袋密封。资格证明文件两 份合装一袋;经济文件两份合装一袋;两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可合装一袋,也可分装,三 份商务技术文件副本可合装一袋,也可分装。 2、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文件袋须密封完好,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签字。 3、投标文件的标记 投标文件袋上应注明“ 不准提前启封” 、 “ 资格证明文件” 或“ 经济文件” 或“ 商务 技术文件” 及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分别注明“ 资格证明文件” 或“ 经济文件” 或“ 商务技术文件” 及 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上还应注明“ 正本” 或 “ 副本” 字样。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交易中心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 - 29 - 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投标邀请书” 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 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 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 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 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 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 评标” 相关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后, 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和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 2、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人和电话。 3、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变更 4.1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 标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1.1 拟中标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 2%的中标候选人。 4.1.2 拟中标金额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 1%的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 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七、中标通知书 1、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 30 -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 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 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 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 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 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 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 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 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 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 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 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 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 - 31 - 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 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 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 32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 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 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 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 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 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 新产品。 5.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 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 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 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 - 33 - 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中售后 服务的要求处理。 5.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 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 付款方法:同本项目“ 第三篇 商务条款” 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 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 投标时提供的“ 技术文件” 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 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 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 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 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 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 60 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 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 34 -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 35 -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 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36 -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财政部门 1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37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