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号:BHCGYQ2016019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其滨湖区城管局2016年自管及蠡园开发区亮化设施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滨湖区城管局2016年自管及蠡园开发区亮化设施养护项目,BHCGYQ201601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滨湖区城管局2016年自管及蠡园开发区亮化设施维修及维护项目,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一标段:
(1)维修范围: 梁清路(建工大厦-梁湖南苑段);
(2)维护范围:梁溪路(农业银行-梁湖南苑段)、梁清路(建工大厦-梁湖南苑段)、隐秀路(梁溪路-梁溪河段 )部分亮化设施。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
(1)维修范围:蠡溪路(蠡溪桥 太湖大道)、滴翠路(蠡溪路 景宜路)、隐秀路(隐秀桥 太湖大道)、太湖大道(蠡溪路 明园路)、景宜路(建筑路 滴翠路)、渔港路(永固路--望湖路)、独月路(环太湖公路 渔港路)、工业设计园、湖景科技园区大部分亮化设施;
(2)维护范围: 蠡溪路(蠡溪桥 太湖大道)、滴翠路(蠡溪路 景宜路)、隐秀路(隐秀桥 太湖大道)、太湖大道(蠡溪路 明园路)、景宜路(建筑路 滴翠路)、渔港路(永固路--望湖路)、独月路(环太湖公路 渔港路)、工业设计园、湖景科技园区大部分亮化设施。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服务期限要求:
(1)维修期限:45个日历天(按甲方通知进场维修开始)
(2)维护服务期限:3年(按本项目实际进场维护之日开始往后推算3年维护时间段为本项目服务期限);
3.服务质量要求:
(1)维修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 合格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2)维护质量要求:亮灯率 97%;设施完好率 90%;运行故障率 1%;故障修复及时率100%;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应急抢修确保30分钟内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零安全事故。
4.本项目采购预算限价:
一标段:(1)维修项目最高限价26.2 万元(本项目一次性完工结算完毕);(2)维护项目最高限价(1年维护经费)51.344万元/年。
二标段:(1)维修项目最高限价188.2268万元(本项目一次性完工结算完毕);(2))维护项目最高限价(1年维护经费)105.862万元/年。
注: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且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绿色封面);
5.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3年4月以来)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市级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6.投标供应商必须自有14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3辆,2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同时投标供应商必须自有电工10人及以上并配备安全员1名;
7.投标供应商应在无锡市区具有固定维护基地(办公场所及场地面积 500平方米),用于存放作业车辆及一定数量的照明应急处置设备(可租赁,租赁合同需经区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备案);
8.省外施工企业具备由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接受报名。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信用管理手册;
(3)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
(4)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13年4月以来)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市级不良记录承诺书;
(5)省外施工企业由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即:2016年2月~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6年2月~4月的缴费证明;
(8)投标供应商自有14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3辆,2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车1辆,提供高空作业车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彩色照片(车牌清晰可辨),最大作业高度证明(由厂家出具或打印网上说明文件);
(9)投标供应商必须自有电工10人,提供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或江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或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工证书,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6年2月~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2月~4月的缴费证明;
(10)投标供应商配备1名安全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即2016年2月~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即2016年2月~4月的缴费证明;
(11) 投标供应商无锡市区具有固定维护基地(办公场所及场地面积 500平方米),用于存放作业车辆及一定数量的照明应急处置设备;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如房屋为投标供应商自有,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若房屋为投标供应商租赁,则提供租赁协议及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及以上)]。
4.招标文件售价:贰佰伍拾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壹万肆仟元、二标段伍万陆仟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6月13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4.投标文件接收人:薛卫东、孟娟
5.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6年6月13日13: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胡燕红
联系电话:0510-8117841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卫东、 孟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邮政编码:214000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