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部分 | 40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日常保洁部分报价得分 | 2 | 以投标人在 投标报价表 中填写的项目该标段日常保洁部分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日常保洁部分下浮率。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即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标段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 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0时,取0分。><> |
2 | 标线部分报价得分 | 10 | 以投标人在 投标报价表 中填写的项目该标段标线部分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标线部分下浮率。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即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标段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 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0时,取0分。><> |
3 | 标志标牌部分报价得分 | 8 | 以投标人在 投标报价表 中填写的项目该标段标志标牌部分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标志标牌部分下浮率。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即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标段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 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0时,取0分。><> |
4 | 护栏及隔离栅设施部分报价得分 | 10 | 以投标人在 投标报价表 中填写的项目该标段护栏及隔离栅设施部分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护栏及隔离栅设施部分下浮率。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即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标段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 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0时,取0分。><> |
5 | 其他设施部分报价得分 | 10 | 价表 中填写的项目该标段其他设施部分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其他设施部分下浮率。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 │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 100 Z---即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标段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标段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 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 价格权重="" 100="">0时,取0分。><> |
2 | 技术部分 | 29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 | 4 | 考察内容: 结合招标需求和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不得分。评价为 中 或 差 的,评委须单独书面说明情况;按百分制打分。 |
2 | 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8 | 考察内容: 结合招标需求和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不得分。评价为 中 或 差 的,评委须单独书面说明情况;按百分制打分。 |
3 | 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8 | 考察内容: 结合招标需求和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不得分。评价为 中 或 差 的,评委须单独书面说明情况;按百分制打分。 |
4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 | 6 | 考察内容: 结合招标需求和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不得分。评价为 中 或 差 的,评委须单独书面说明情况;按百分制打分。 |
5 | 拟采用设备(材料)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 | 3 | 考察内容: 对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反光膜、挤压铝板、标线涂料、标志牌立杆钢材、护栏钢材、防护柱、防撞桶、护栏油漆等产品的性能、品牌、质量等。结合招标需求和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差不得分。评价为 中 或 差 的,评委须单独书面说明情况;按百分制打分。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22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2 | 考察内容: 考察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情况:3项认证得100%分数,2项认证得50%分数,1项认证得20%分数。要求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投标人服务响应能力 | 3 | 考察内容:投标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作熟悉程度,对深圳现状道路、道路交通组织台风暴雨等灾害气候应急抢修熟悉程度。 1.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均承担过深圳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的,得100%分数;其中有两年承担过得70%分数;其中有一年承担过的,得30%分数。 2.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均承担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设区的市)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道路养护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得20%分数,其中有两年承担过得10%分数;其中有一年承担过的,得5%分数。 3.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均承担过地级以上城市(设区的市)其他道路养护工程的,得10%分数。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关键页(不包含分包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中标通知书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者当地地级以上城市 (设区的市)以上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为准;合同年度不累计计算。 |
3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 5 | 考察内容: 1.承诺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市政或公路专业建造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0%的分数;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期间,其中有2年在深圳市担任过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的,得30%分数;本小项最高得分30%。 2.承诺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0%的分数;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期间,其中有1年在深圳市从事过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不含交通信号、监控项目,不含维护工程以外的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0%分数;本小项最高得分30%。 3.承诺投入至少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员,得5%分数; 4.承诺投入的其他施工员(含施工员和一般施工人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含上述第1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第2条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第3条拟投入的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少于25人的,得20%分数,不少于40人的,得35%分数。 注:须提供: (1)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最近一年(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 (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相关的建造师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指施工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签发的为准)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工作经验时间以合同工期涵盖的时间为准); (3)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审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场地情况 | 7 | 考察内容: 1.自有的施工工程载货汽车(指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不含客车、小型轿车、微型客车、高空作业车、护栏清洗车、超重吊车)不少于10辆的,得8%分数,超过15辆(含15台)的得15%分数。 2.自有的作业高度不低于9米的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的,得8%分数,超过2辆(含2辆)的得15%分数。 3.其他主要施工车辆要求。均满足要求的,得15%分数;有一项满足的,得8%分数;均不满足的,不得分: (1)自有的起重吊车不少于1台; (2)自有的护栏清洗车(带自动清洗装置)不少于1台。 4.自有的热熔划线机和双缸热熔釜均不少于3台的,得8%,热熔划线机及双缸热熔釜均超过6台的,得15%; 5.其他主要施工设备最低要求,均满足要求的,得25%分数,有一项不满足最低要求不得分: (1)自有的刻字机不少于2台; (2)自有的贴膜机不少于1台; (3)自有的剪圆机不少于1台; (4)自有的标线打磨机不少于2台; (5)自有的发电机不少于2台; (6)自有的空压机不少于2台; (7)自有的马路切割机不少于2台。 6.在深圳市范围内自有产权施工基地不小于1000平方米(或自有产权与租赁施工基地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得15%分数;不满足该条件,但在深圳市范围内自有产权施工基地不小于500平方米(或自有产权与租赁施工基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得8%分数;不满足以上二项条件不得分。自有施工基地要求截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土地使用权不少于1年,租赁施工基地要求获得土地承租权不少于1年。要求同时提供施工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红线范围内平面图及基地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的水电费缴费单等三类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注:自有车辆的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自有机械设备的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购置发票。以上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审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5 | 投标人社会贡献情况 | 2 |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参与过深圳市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并获得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表彰(或感谢)的企业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表彰证书或感谢信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政府采购支持创新 | 3 | 考察内容:1.深圳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100%分数。2.深圳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得50%分数。3.深圳以外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30%分数。4.深圳以外的省级(含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得15%分数。 5.其他情形不得分。注:1.对上述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的甄别方式及其评分规则如下:2016年6月30日之前发放认定证书且截至2016年6月30日当天仍处于认定证书有效期之内的,按相应比例得分;2016年6月30日之后至开标日之前发放证书的,按相应比例得分。2.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诚信部分 | 9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3 | 考察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2 |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 2 | 考察内容: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3 |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履约评价情况 | 4 | 考察2015年度履约评价结果: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的交通安全设施考核企业综合考核情况计分(以《市交通运输委关于2015年交通安全设施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作为得分依据,2015年交通安全设施量化考核养护企业排名第一名,得100%分数;第二名得95%分数;第三名得90%分数,依此类推,第十名得55%分数,第十一名或以后,以及未参与履约评价不得分。要求必须提供《市交通运输委关于2015年度交通安全设施年度量化考核情况的通报》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从所提供扫描件中无法判断排名,均作不得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