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吉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供货。现予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吉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项目组织公开招标。于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6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两次招标公告,因报名供应商只有一家,故废标。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特申请与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申请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项目编号:LFZYD-17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商谈时间及地点:
1、商谈时间
2017年2月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商谈地点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评标一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57-7928119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57-208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