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至广州段2016年沥青及水泥
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至广州段2016年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至广州段K1951+840-K2150+420
规模:京港澳(粤境韶关至广州段)高速公路(下又称广韶高速)起自韶关甘塘、经曲江、翁城、英德、佛冈、从化、北兴镇,太和,对广东省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工程包含了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沥青路面工程主要针对局部路段仍然存在坑槽密集和纵横缝连续等病害进行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通车多年后,水泥路面板块破碎较严重,行驶质量较差。为提高水泥路面路段行驶质量和抗滑性能,拟对主线水泥路面、爬坡车道、曲江连接线、曲江服务区、鱼湾服务区及瓦窑岗服务区内水泥面板进行病害维修处治。
计划工期:90天
招标范围:2016年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中修施工。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1。
2.3主要工程内容: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处治。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 年10 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封面逐页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回),连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贰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800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数据盘),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月 9 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 00 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黄花湖广韶高速管理中心
邮 编:511675 电子邮箱:549763909@qq.com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0763-4620059 13927880490 传 真:0763-4620316
日期:2016年10月12 日
附件1: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2、3、4、5、6
附件3.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韶关至广州段2016年沥青及水泥混凝土
路面中修工程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京港澳(粤境韶关至广州段)高速公路(下又称广韶高速)起自韶关甘塘、经曲江、翁城、英德、佛冈、从化、北兴镇,太和,对广东省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工程包含了沥青预防性养护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沥青路面工程主要针对局部路段仍然存在坑槽密集和纵横缝连续等病害进行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通车多年后,水泥路面板块破碎较严重,行驶质量较差。为提高水泥路面路段行驶质量和抗滑性能,拟对主线水泥路面、爬坡车道、曲江连接线、曲江服务区、鱼湾服务区及瓦窑岗服务区内水泥面板进行病害维修处治。本次中修范围:起终桩号为K1951+840~K2150+420,全线长198.58KM。
招标范围:2016年沥青及水泥混凝土路面中修工程施工。
1.1地形与地貌(详见设计图纸)
1.2水文与气候(详见设计图纸)
1.3工程地质与地震(详见设计图纸)
1.4交通、电力、通讯、供水、医疗、生活环境等条件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工程实施条件已经具备。
2.工程技术标准
2.1、计算行车速度120km/h和100km/h;
2.2、设计荷载:汽车---超20级,挂车---120;
2.3、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路基、大、中、小桥涵1/100;
2.4、路基宽度:26m、33.5m、34.5m和35m四种类型
2.5、桥涵宽度:K1951+840~K1962+179段桥涵为四车道,K1962+179~K2150+420桥、涵、隧为六车道。
3、工程建设规模:中修;
4、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要求:
工期要求:90天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第七章)
安全要求: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办公场地及环保
5.1考虑施工线路较长,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所需办公场所由实施单位自行在外进行配置,发包人不再提供。
5.2施工及办公、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及噪声等必须符合国家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当地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5.3主线路基段水泥路面病害处治中的爬坡路段水泥路面换板及瓦窑岗服务区水泥路面换板的水泥砼施工废料(破碎后)运至钟落潭A、D匝道内广场,作为钟落潭A、D匝道内广场扩宽工程路基的拼接用料,沥青路面铣刨废料和水泥砼块施工废料(除上述路段)的弃方按发包方指定的地点(大镇养护基地,桩号K2024+750)存放。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安全生产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说明:均应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彩色打印证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营运资本是按 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指2013~2015年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5年(2011年9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以下两项类似工程: (1)一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营运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或罩面,或加铺工程)。 (2)一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营运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大修,或中修,或罩面,或加铺工程)。 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分别为两个施工工程合同,也可以为同一个施工工程合同所包含的两个满足条件的工程内容。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程师(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必须具有路桥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必须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担任项目经理4年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含临时一级),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项目总工程师 | 1 | 必须具有路桥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必须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主管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项目总工程师备选人 | 1 |
注:1.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数量 |
施工负责人 | 路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路面施工经验5年以上。 | 1 |
质检工程师 | 路桥中级或以上职称, 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 1 |
路面工程师 | 路桥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 1 |
机械工程师 | 机械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 1 |
试验工程师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3年以上。 | 1 |
内业资料员 | 具有大专以上文凭,至少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 1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1 |
附录7 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要求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沥青拌合站 | 间歇式 | 座 | 1 | 出料:120吨/小时 |
2 | 装载机 | ≥3m3 | 台 | 2 | |
3 | 沥青摊铺机 | ≥9m | 台 | 2 | |
4 | 沥青撒布车 | 智能型、5000L | 台 | 1 | |
5 | 双钢轮压路机 | 11~14t | 台 | 2 | |
6 | 胶轮压路机 | ≥26t | 台 | 2 | |
7 | 光轮压路机 | 6~8t | 台 | 2 | |
8 | 自卸汽车 | ≥15t | 台 | 20 | |
9 | 洒水车 | ≥7000L | 台 | 2 | |
10 | 铣刨机 | ≥2m | 台 | 2 | |
11 | 振动夯板 | ≥3000次/min | 台 | 2 | |
12 | 普通标线施划机 | LL8558-45cm | 台 | 1 | |
13 | 发电机 | 30KW | 台 | 5 | |
14 | 挖掘机 | 2.0m3 | 台 | 1 | |
15 | 振动棒 | | 台 | 3 | |
16 | 风镐 | — | 台 | 6 | |
17 | 钻芯机 | — | 台 | 1 | |
18 | 台秤 | 20Kg/5g | 台 | 1 | |
19 | 电子天平 | 1000g/0.01g | 台 | 1 | |
20 | 沥青砼用砂石筛(方孔) | 0.075~32.5mmm | 台 | 1 | |
21 |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 — | 台 | 1 | |
22 | 游标卡尺 | — | 台 | 1 | |
23 | 石料磨耗机 | — | 台 | 1 | |
24 | 针片状规准仪 | — | 台 | 1 | |
25 | 振筛机 | — | 台 | 1 | |
26 | 容积升 | 各规格 | 台 | 1 | |
27 | 沥青针入度仪 | — | 台 | 1 | |
28 | 沥青软化点仪 | — | 台 | 1 | |
29 | 沥青延伸度仪 | — | 台 | 1 | |
30 | 低温恒温水槽 | — | 台 | 1 | |
31 | 沥青旋转薄膜烘箱 | — | 台 | 1 | |
32 | 干燥箱 | — | 台 | 1 | |
33 | 沥青混合料拌合机 | — | 台 | 1 | |
34 | 马歇尔稳定度测定仪 | — | 台 | 1 | |
35 | 沥青混合料理论最大相对密度仪 | — | 台 | 1 | |
36 | 电动脱模仪 | — | 台 | 1 | |
37 |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 | 台 | 1 | |
38 | 浸水天平 | 2000g/0.1g | 台 | 1 | |
39 | 李氏比重瓶 | 各规格 | 台 | 1 | |
40 | 渗水试验仪 | — | 台 | 1 | |
41 | 连续性平整度仪 | — | 台 | 1 | |
42 | 路面手工构造深度测定仪 | — | 台 | 1 | |
43 | 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 | — | 台 | 1 | |
44 | 温度计、量筒等简易工具 | — | 台 | 1 | |
45 |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 SMD-2001 | 台 | 1 | |
46 | 水准仪 | — | 台 | 1 | |
47 | 全站仪 | — | 台 | 1 | |
48 | 三滚轴混凝土摊铺设备 | | 台 | 1 | |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件3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具给)招标人指定行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 (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招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4项规定。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 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 级等情况之一的。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有效记录。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预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需要投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6)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1)施工组织设计(A):10分 (2)其它因素(B)10分 其中:业 绩:5分 设备配置:2.5分 履约信誉: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3)评标价:8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2%~4%)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取3 个球,摇出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 11657977.00 元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均精确至个位整数,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0.01%。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10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1、工期保证(2分): ⑴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2 分; ⑵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2~2 分; ⑶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 分。 2、交通组织(2分): ⑴对本项目道路交通状况了解详细,制定的交通组织方案和防拥堵措施,详实、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2分; ⑵交通组织方案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2~2 分; ⑶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得1.2分。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2.4~4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2.4 分。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 2分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2 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2 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4 (2) | 其他因素 | 业绩 5分 | 1、 满足投标须知附录3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在满足投标须知附录3要求的基础上: (1)累计完成营运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含沥青路面改扩建或大中修)金额每超过500万元(含500万,不足500万部分不加分)加0.25分,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2)累计完成营运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含水泥路面改扩建或大中修)金额每超过300万元(含300万,不足300万部分不加分)加0.25分,本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3)本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注:上述业绩以合同金额为准,满足投标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不参与加分计算。 |
设备配 置2.5分 | 沥青拌合站设备(2.5分): 1、满足投标须知附录7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最低要求的,得起评分1.5分。 2、沥青拌合站设备距本项目的沥青路面处治工程实施路段的中部位置渔湾互通出入口(K2033+918): (1)自有或租赁沥青拌合站在30公里行驶里程内的,在起评分基础上加 1 分; (2)自有或租赁沥青拌合站在60公里行驶里程内的,在起评分基础上加 0.5 分。 投标人自有沥青拌合站的须提供:拌合站的租地协议或土地证,以及自有拌合站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租赁沥青拌合站需提供:拌合站的租赁协议(或合同)且要提供租赁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沥青拌合站照片和沥青拌和站距高速公路的线路地图并在地图上标注行驶路线和里程。业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自有或租赁拌合站进行现场调查确认,情况不属实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虚假资料处理。 |
履约信誉 2.5分 | 履约得分(2.5分) 当没有下列情况的,得满分2.5分。 近1 年(2015 年9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①交通运输部(或国家住建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5分; 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1 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 次。 注: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2.2.4(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1。 备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三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偏差,并进行汇总; (4)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3.1.3 | 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条款不适用。 |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施工组织设计(A)+其他因素(B)+第二个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除报价得分外,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差值指某一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分评分中最高评分与最低评分的差值。 |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 |
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 由评标委员会视企业净资产、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2) 3.5.2 按照上述第 3.5.1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6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7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 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
| | | | | | | | | |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