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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公路局洒水车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地区: 重庆-重庆 状态: 招标公告 招标车型:洒水车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09日 招标城市: 重庆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公路局洒水车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重庆市合川区公路局洒水车采购(第二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台)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重庆市合川区公路局洒水车采购

洒水车

2

74

14800

二、资金来源

财政支付。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三)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四)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七)谈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八)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09:30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具体详见“一、竞争性谈判内容”保证金数值。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红色标注“投标保证金账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6年11月15日10:0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合川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hcjy.com)注册(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法定代表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委托他人办理审验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完成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无质疑后,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5、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42757282

六、其它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2016年11月11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所需附件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下载中心”下载,未按附件格式要求和未提供附件要求材料的,我中心将拒绝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注:质疑书提供一正本,二副本,并提供质疑书电子件。

6、答疑:2016年11月14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如遇特殊情况澄清的时间顺延。

7、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投标,交易中心拒绝接受。

8、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公路局

联系人:杨永明

电 话:15923035766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峻亦

电 话:(023)42757303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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