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量检衡车 1.1主要用途:用于200吨以下的静态衡器的检定工作 1.2投标单位需提供产品彩页,并且该性能指标能反应标书要求的参数;车辆改装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法规要求。 1.3工作条件:常温 1.4 整车详细参数及要求 ★1.4.1 外形尺寸(mm)长X宽X高 (11900-12000)X(2495-2500)X(3400-3800) 1.4.2 总质量(t)≥31t 1.4.3 最高车速:≥90Km/h 1.4.4 驱动形式:8X4 ★1.4.5 轴距(mm): 1950+(3800-4450)+(1350-1400) 轴数:4 1.4.6 轮胎规格及数量:1000R20钢丝胎;12+1(备胎) ★1.4.7 发动机功率及排量:≥248KW,排量≤7.5L; 1.4.8 燃油类型及排放标准:柴油,国五 1.4.9 驾驶室:“白”色,高顶高配,核载3人,电动中控门锁,电动门窗,驾驶室内安装有冷暖空调系统,警报系统及仪表板:安装有发动机润滑系统低压报警、制动气压低压报警、水温过高报警、充电指示报警、停车制动指示、空滤器堵塞报警等 1.5 带操作小平台 1.6 其他: 1.6.1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工信部公告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 1.6.2 保证车辆在全国申领牌照,产品名称为“计量检衡车” 1.6.3 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且无改装质量投诉。(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